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货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C-GC202009001
二、项目名称:货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四、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标项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1 |
微卡1.8L |
1 |
辆 |
6.3万元 |
微卡1.5L |
3 |
辆 |
15万元 |
|
标段2 |
厢式运输车2.0L |
3 |
辆 |
27.6万元 |
注:7辆运输车采购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销售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9: 00-11: 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报名方式:请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温州市国企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发到1589009783@qq.com邮箱里,或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八.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9:3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9:30分整;
4、开标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保证金:贰千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9时30分前。投标人缴纳报价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标段一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388
标段二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389
十. 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凯
联系方式:13777790879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联系人:郑凯挺
联系方式:13634235000,0577-88370285 传真:0577-88370255
邮箱:1589009783@qq.com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pp电子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9971800
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9月23日
市国资运营公司关于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货车采购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货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17 :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37025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人:郑凯挺
联系电话:13634235000,0577-88370285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邮箱:1589009783@qq.com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件:
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9月23日